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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地医保报销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18:11    

成都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学生参保人在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经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转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门诊待遇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未达到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但确需服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后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自然年,糖尿病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自然年。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档参保人员(含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普通门诊起付线200元,三级医院医保报销50%,二级及以下医院医保报销60%,每年不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比在职员工提高10%,每年不超过2500元。

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90%,一级医院报销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5%。

成都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建议:

城乡居民和大学生参保人员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优势,因为它们的报销比例较高,且没有年度报销金额的限制。

对于住院治疗,选择合适的医院级别可以节省医疗费用,例如选择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报销更高的比例。

退休人员由于报销比例较高,可以进一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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