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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有权羁押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7:46:40    

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羁押期限的总结:

强制措施期限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包括拘留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

侦查羁押期限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达7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6个半月。

审判期限

一审审判期限最长为13个月,二审审判期限最长为4个月,总共不超过17个月。

不计入审限的期限

包括精神鉴定期限、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等,这些期限不计入审限。

综上所述,专案组有权羁押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这主要适用于在侦查阶段发现新罪行需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总羁押期限可达7个月。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专案组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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