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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有哪些犯法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35:39    

酒店可能涉及的犯法行为包括:

安装窃听、窃照设备:

不法分子在宾馆、民宿等场所安装窃听、窃照设备窥探他人隐私,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盗摄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贩卖、传播。这种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安全感,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

价格欺诈:

酒店在网络平台发布的预订客房价格有两个标准,实际成交价格与发布价格不符,涉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超越许可范围经营:

酒店在水帘洞大厦一楼设立酒店前台的行为超出了其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被许可人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设施故障或服务不当:

酒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服务不当导致住客受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路灯故障导致光线不足,客人在台阶上行走时不慎摔伤;浴室的玻璃门突然崩裂,客人被划伤;浴缸漏水或浴室地面有积水,客人滑倒等。

非法交易:

犯罪分子可能利用酒店房间进行非法交易,如在房间内安装隐秘的摄像设备,偷拍顾客的一举一动,并且用来日后进行勒索或敲诈。

不制止危险物品带入:

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明知犯罪嫌疑人不报:

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为许可证证》。

建议酒店业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住客的人身安全和隐私,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并防范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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