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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捕需要什么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29:43    

跨省抓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此外,跨省抓捕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合法立案:

必须有清晰而确凿的犯罪事实以及相关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怀疑对象所涉及的犯罪嫌疑,并且此类行动必须经过严谨合法的立案流程,取得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文件,比如拘留令、逮捕令等。

司法管辖权:

行动需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机关机构进行审批并且进行相互间的协调。通常情况下,案件应提交给犯罪实施所在地或者是犯罪后果发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但在特殊情形下,若得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的特别指定,则可以实行跨省抓捕。

法律文书及工作证件:

负责实际执行抓捕任务的相关人员需携带齐全、完备的法律文书及工作证件,确保整个抓捕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规范性。

通知与协作: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内部审批手续:

公安异地办理刑事案件时,有内部审批手续,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

综合以上条件及程序,跨省抓捕是一个严谨且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的过程,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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