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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怎么打官司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1:45:11    

军人在打官司时,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起诉

起诉条件:原告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内容:起诉状应记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受理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审理程序

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调解:法院在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则进行法庭审理。

判决:法庭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特别规定

非军人起诉军人:因民事纠纷非军人起诉军人的,应到军人所属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而不是军事法院。

军人离婚: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实行两审终审制。

建议

收集证据:军人应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依据相关事实与法律法规进行法庭辩论。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注意时效:遵循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诉和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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