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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不能立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43:09    

不能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没有犯罪事实:

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虽然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即使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行为构成犯罪。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些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之前没有被发现或追究,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如果犯罪行为已经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则不应再立案追究。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这类犯罪需要被害人的告诉才能处理,如果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了告诉,则不予立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不予立案。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情形下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精神病人因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不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综上所述,不能立案的条件涉及犯罪事实的存在与否、证据的充分性、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追诉时效、特赦令、被害人意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死亡情况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审查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的材料后,如果认为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将不予立案,并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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