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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拒绝加班算是不服从工作安排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9 10:04:28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加班已成为许多用人单位常见的现象。然而,当员工拒绝加班安排时,是否意味着他们不服从工作安排呢?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予以辞退呢?

一、协商一致为原则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否则属于侵犯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权,员工有权拒绝,且不构成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加班为非正常劳动时间额外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有需要安排加班,且经过员工同意,方能加班,不能根据一方意愿加班。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司可以依法安排员工加班,并且员工同意了加班,那么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安排。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特殊情况要服从加班安排

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经协商单方面安排员工加班,即在出现法律规定的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时,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安排,且可以有条件的突破加班时长的限制,员工不得拒绝。依据《劳动法》第42条、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④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三、加班安排要合法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加班时长需遵守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四、违法辞退要赔偿

未经员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安排加班被拒绝,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员工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不服从工作安排。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避免超强度的工作压力对员工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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