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缺斤少两的标准如下:
称重范围等于或小于1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20克;
大于1公斤等于或小于2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40克;
大于2公斤等于或小于4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80克;
大于4公斤等于或小于2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100克。
称重范围等于或小于2.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5克;
大于2.5公斤等于或小于1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10克;
大于1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15克。
称重范围等于或小于1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2克;
大于1公斤等于或小于4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4克;
大于4公斤等于或小于6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6克;
大于6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8克。
称重范围等于或小于0.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1克;
大于0.5公斤等于或小于2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2克;
大于2公斤等于或小于5公斤的,负偏差不能超过3克。
建议
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发现称重结果与预期不符,建议使用公平秤进行重新称重,或者向商家提出质疑。如果商家不予理睬,可以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