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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犯罪处罚预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2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犯罪可以处罚预备犯:

故意杀人罪:

为实施杀人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准备刀具等犯罪工具,但尚未付诸实行。

抢劫罪:

为实施抢劫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了解银行位置、保险箱所在、周边建筑以及逃脱路径等信息。

盗窃罪:

为实施盗窃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查看银行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

强奸罪:

为实施强奸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贩卖毒品罪:

为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寻找毒品卖主、携带毒品样品寻找买主、商谈毒品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出示毒品样品、预付、收取定金、准备运输工具等。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处罚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刑法原则上处罚犯罪预备,但在司法实践中,处罚犯罪预备的案例却极为少见。这可能是因为犯罪预备行为通常没有对法益构成现实威胁,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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