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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什么程度是轻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29:41    

眼睛轻伤的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判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

包括治疗后遗留有明显的条状疤痕达1厘米以上,或遗留睑内翻、睑外翻、睑裂变小或睑闭合不全等。

眶部单纯性骨折:

眶部骨折未涉及多处骨折或引起其他严重并发症。

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如溢泪、眼睛干燥等。

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

包括眼球穿通伤或破裂伤、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功能、眶部单纯性骨折、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功能、损伤致视力减退等。

视力减退:

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外伤性斜视:

因外伤导致的斜视。

综合上述标准,眼睛轻伤的情形主要包括眼睑损伤、眶部骨折、泪器损伤及其功能障碍,以及眼球结构损伤导致的面容或功能影响。具体的损伤程度和鉴定结果还需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实际伤情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建议:在眼部受伤后,应尽快寻求专业医生的诊断和鉴定,以确保伤情得到准确评估和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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