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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03:49    

上海城镇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就医报销流程

就医时告知医生本人身份,享受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超出医保范围的诊疗项目须自费,付费时要求开具医保分类发票。

每周一下午到学工部办理商业保险10%的理赔,其他学生只有意外损伤发生的医药费才需办理商业保险理赔。

每周二凭病史、医疗费用明细账单、转诊单、一卡通到门诊部医保办公室审核报销,报销金额由财务处通过银行卡支付给学生。

住院结算凭证开具流程

凭转诊医院(或外院急诊)开具的住院通知单(或门诊大病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由辅导员签名所在院系盖章)到门诊部医保办公室登记相关信息,并开具结算凭证。

学生出院后凭出院结算单周一下午到学工部办理商业保险理赔。

外地急诊住院和外地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流程

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病史、明细账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学生证复印件由辅导员签名所在院系盖章)在治疗结束6个月内到门诊部医保办公室登记并上报医保中心。

根据医保中心审核清单电话告知学生审核金额,财务处根据医保中心审核金额通过银行卡支付给学生,学生凭医保结算单周一下午到学工部办理商业保险理赔。

普通门诊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急诊报销70%,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报销50%。

住院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60%。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的,发生的就医费用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务必携带医保卡和相关证件,以便医院能够及时上传费用信息至社保经办机构。

报销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

对于异地就医的情况,务必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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