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是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不是一种终局性的处罚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
这些措施必须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有效打击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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