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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病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23:31    

写病例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基本信息记录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

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

体格检查

初诊时必须系统检查体格,复诊时应作全面体检。

病情变化时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重要检查化验结果

将重要检查化验结果记入病历。

诊断与治疗

每次诊疗完毕后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则写“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

病历记录规范

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必要时应加注时间。

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

其他要求

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必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

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修改过多(每页5处以上)应及时重抄。

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特殊记录

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急诊病历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专业医师的会诊等内容。

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病历整理与存档

患者整理病历,在病房存档。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会诊记录(逆序)、特殊治疗单(逆序)、化验粘贴单(逆序)、X线检查记录、护理病历(顺序)。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要点,可以确保病例书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为医疗质量管理和法律纠纷处理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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