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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死亡收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30:08    

退休死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死亡证明

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医院出具,通常需要提供死者的身份证、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火化证明

由殡仪馆或民政局出具,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身份证及复印件

家属需携带本人及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用于证明继承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

关系证明材料

继承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社保相关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需携带《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死亡人员的社保卡、火化证等。

其他可能的材料

如退休人员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证明等。

非火化区证明

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委托书

若子女办理调档,需提供死者配偶的委托书。

其他财产证明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财产的证明。

建议家属在办理退休死亡相关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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