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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 济南规定一周一家企业只能检查一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6:31:00    

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4月1日,济南召开“聚力项目提升开创强省会建设新局面”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5场。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冠华介绍,济南将由执法部门提前报备检查计划,多个执法部门均对同一企业提交检查计划的,平台自动将7日内的检查计划进行合并,实现一个自然周内对同一家企业只能检查一次。

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政府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合理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

济南召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先后印发《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检查行为。济南市司法局牵头推动建立 “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细化233项具体任务指标,强力推进落实,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济南全面梳理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同一对象可以同时开展检查的事项进行合并,形成“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明确各场景下牵头检查部门、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和依据,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依托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济南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流程智慧化管理。一是事前报备,由执法部门提前报备检查计划,多个执法部门均对同一企业提交检查计划的,平台自动将7日内的检查计划进行合并,实现一个自然周内对同一家企业只能检查一次。二是事中记录,检查人员扫码入企,线上填写检查表单,防止超范围检查、检查漏项,司法行政部门实现线上监督。三是事后评价,企业对入企不扫码等问题通过“爱山东”APP直接反馈,信息同步推送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四是整改反馈,司法行政部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及时向企业反馈。五是检查归档,归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复低效检查及时介入,督导执法部门整改,提升检查质效,形成工作闭环。

济南市司法局建立工作制度,对检查计划、检查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统筹检查计划,在重点执法领域实行专项检查评估制度,避免乱检查和随意检查。规范检查标准,建立“无事不扰”事项库,对库内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优化检查方式,推行在线监管、远程监管,推动跨层级检查结果互认,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对企业反映问题不整改、群众投诉不处理等行为严肃查处。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和执法实际,围绕内部统筹协调、严格检查程序等环节,细化落实执行的具体措施,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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