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养的最长期限为 四年。具体规定如下:一般期限:1982年3月23日下发的《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中规定,收容教养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并执行:1997年公安部在《关于对少年收容教养人员提前解除或减少收容教养期限的批准权限问题的批复》中提到,如果收容教养人员在收容教养期间有新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