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招童工怎么处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39:47    

对于招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用人单位每使用一名童工,将被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将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进行处罚,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时的额外处罚

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处罚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数次使用童工、长期使用童工、数次介绍童工或数次出具假证明的,将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综上所述,招用童工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具体处罚力度取决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招用童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