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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自然离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41:08    

自然离职,也称为自动离职,是指 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职工未提前通知企业即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履行通知义务。

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

职工因辞职申请未获批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得到同意而擅自离职。

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

职工因受到其他单位更优厚的待遇而擅自离职。

不履行解除手续或手续未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职工在终止劳动关系时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手续或手续未办理完毕即离开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自动离职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法律行为,而自动离职是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对于自动离职的人员,企业享有一定的权利:

行政处分权:

企业可以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自动离职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如按旷工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权:

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及内部规章制度对自动离职的员工解除合同,并需履行通知义务。

损失求偿权:

如果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包括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

违约金求偿权:

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特定约定的员工,企业可以主张违约金。

企业在处理自动离职员工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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