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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44:41    

继承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亲属关系证明: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房产证明:

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权利证明。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如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以及相关的公证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包括法院判决书(如适用)、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特定文件(如适用)、房屋测绘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号码证明等。

放弃继承声明(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委托书或公证书(如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公证处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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