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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0:30:00    

回迁工作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 开发商和住房建设局: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及回迁安置过程中提供帮助。

3. 区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回迁安置工作,包括排摸、审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等。

4.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5.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小组:负责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6. 纪委监委和住建局:联合开展调研督导,确保回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联系相应的部门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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