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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起诉决定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41:40    

不起诉决定是指 人民检察院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具体而言,不起诉决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法定不起诉:

又称绝对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起诉:

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

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是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提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其他不起诉情形:

包括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的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决定。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并标志着案件不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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