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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要做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11:40    

书记员在法院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中担任重要角色,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接收和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

安排开庭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布置法庭,准备开庭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核实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

宣布法庭纪律,确保庭审过程有序进行。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详细记录庭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记录法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等重要环节。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将庭审记录、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整理成卷。

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格式装订档案卷宗,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协助法官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其他事务,如证据保管、法律文书制作、司法统计等。

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信,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和宣传工作。

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

根据法庭审理结果,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校对法律文书,确保其内容准确无误。

与其他工作人员的协作

与法警协调法庭的安全管理。

与翻译人员协调外国当事人的语言翻译。

与检察官、法官助理等其他司法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综上所述,书记员的工作涉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多个环节,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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