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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告如何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9:34:29    

破产公告的发布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方式:

提交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

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后,若受理,将发布受理公告。

破产宣告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将发布破产宣告公告,宣告债务人破产。

公告内容

破产公告应包含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破产宣告日期、管理人信息等。

公告发布方式

报纸刊登: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根据案情选择合适的报纸,如全国性报纸、省级报纸或市级报纸。

法院公告栏: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公告,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互联网公布: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或法院官网上发布破产公告。

直接沟通:通过EMS等方式向债权人寄送破产公告及债权申报指引,并与尚未申报的债权人电话沟通。

公告效力

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效力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

其他注意事项

破产公告一般应刊登在专门公告刊物上,并可能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公告。

登报挂失通常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才具有法律效力。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告发布方式,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当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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