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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都有什么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25:44    

孤儿福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孤儿认定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孤儿保障体系

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

医疗康复保障: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确保孤儿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

教育保障政策: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确保孤儿能够接受教育。

就业扶持: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帮助孤儿融入社会。

住房保障和服务: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确保孤儿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610元/人月。

申领方法:符合条件的孤儿在《孤儿信息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孤儿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停止发放行为: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依法收养后,从其18周岁生日或孤儿与收养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助学保障范围: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可获得助学保障。

残疾孤儿保障

残疾孤儿定义:指户籍在湖南省内0-18周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身患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残疾孤儿和儿童福利机构内抚养的残疾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残疾儿童。

收养政策:鼓励国内公民收养残疾孤儿,收养后残疾孤儿可按照户籍所在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贴至年满18周岁为止。

其他补充政策

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亲属,鼓励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

机构养育: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提供家庭式养育。

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选择抚育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

依法收养:收养孤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为孤儿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这些政策旨在全面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孤儿能够健康成长并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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