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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批!2025年陕西省“校招共用”专项申报推荐工作启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0:27:00    

近日,2025年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开始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

一、资格条件

人选资格、人选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要求按《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实施办法(试行)》(陕人才发〔2023〕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5〕13号)文件执行,具体可咨询用人单位或各申报推荐单位。

二、申报程序

在陕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现符合企业科研攻关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独立引进存在困难,且人才愿意到高校工作并服务企业的,可以通过“校招共用”模式引进。企业、人才、高校三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由高校组织报送材料。

1. 部属高校、军队院校直接审核推荐报送。

2. 驻地在西安市的省属高校,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审核推荐。

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所辖高校(含驻地为非西安市的省属高校)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审核推荐。

4. 为鼓励支持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西咸新区审核符合条件的“校招共用”人才可直接报省委人才办。

三、关于特殊情况的说明

1. 不得重复申报的情形。已经入选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依托在陕单位已经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2. 放宽情形。在世界知名大学或全国“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已经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的人员(含博士后人员)视同符合人选条件之规定,可以申报本项目。对企业急需,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四、时间安排

今年组织2批,第1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2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 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樊世龙

电 话:029-63905607(传真)

地 址:省委西院1号楼443办公室

2.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联系人:马 斌

电 话:029-88667718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901室

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所辖高校(含驻地为非西安市的省属高校)申报项目请与各市(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处)联系。

附件:

附件1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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