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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渔网触碰到法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8 11:28:00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

想吃“野味”解馋,7名男子无视法律,相约带上捕鱼工具趁夜色顶风作案,将“魔爪”伸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结果,被警方在现场抓个正着,7人无一漏网,查扣湟鱼707.9公斤(7730尾)。

7名犯罪嫌疑人及当场查获的湟鱼 图片由共和县公安局提供

7月14日凌晨1时许,青海湖的夜色正浓,一场守护生态的“闪电战”已悄然打响。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巡逻时,在共和县黑马河镇编麻河桥附近发现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疑似在捕捞着什么。“这几人不会是在非法捕捞湟鱼吧,快给公安机关打电话。”经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提醒,他们毫不犹豫地打电话将此线索反映给了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接到举报线索后,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途中克服地形复杂等困难后,精准锁定了作案地点。刚到达作案地点,民警发现两辆可疑车正要离开,随即上前拦截。

“我们是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这么晚了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车上装了什么?请下车,我们要查验身份。”民警当即亮明身份。

“我们没干什么,准备开车回家。”对方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但因去路被堵,只好下了车。

从两辆车上共计下来7名男子,民警立即检查车辆,发现车里装着多个编织袋,里面满满当当。“打开袋子,里面装的什么?”打开袋子后,民警发现里面是刚被捕捞上来的湟鱼。“这些湟鱼是怎么回事?”面对询问,几人开始变得紧张,不敢作答。民警当即控制了7人,并对两辆车进行了详细检查,查出渔网等捕捞工具。真相不言自明,7名犯罪嫌疑人随即被民警带至共和县公安局接受进一步审查。

经连夜突审,7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湟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7名男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7月13日晚,7人闲聊时聊到湟鱼,便犯了嘴瘾,有人提议:“要不咱们去捞几条解解馋?”于是,当晚几人便携带渔网等捕捞工具,驱车来到编麻河桥附近,想趁着夜色偷偷捕鱼。正值湟鱼洄游期,几人撒下渔网等捕捞工具后,越捕越多,不知不觉间装满了几个编织袋。“这么多,可是捕过瘾了,回去大家分一分。”就在几人得意洋洋准备返回时,被警方拦截。

目前,此案已由共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办,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湟鱼被誉为“水中国宝”,是维系青海湖生态系统平衡的核心物种,对调节湖水盐度、滋养水鸟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青海湖生态是每个人的责任。对非法捕捞行为警方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如发现非法捕捞、贩卖湟鱼等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只有大家携手筑牢生态防线,青海湖的“水中精灵”才能永远畅游在清澈碧波中。

编辑:施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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