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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余兼职也有限制:不违规即可从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2:24:00    

近日,四川遂宁船山区一名纪检公职人员经批准后利用下班时间送外卖,引发热议。公职人员业余兼职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其中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兼职是否也受限制成为焦点。

图/来源:封面新闻

7月23日,经视直播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同样属于公职人员,其兼职行为需遵循相关规定,核心判定标准是“是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具体限制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自身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经商办企业、违规参与宗教活动或证券投资、注册公司等营利行为,亦不得兼职兼薪;非党员人员作为公职人员,同样不得从事违反规定的营利活动或兼职领取报酬。

对于“哪些兼职可行”,工作人员称,原则上,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如跑滴滴、送外卖、业余撰稿(如依靠个人技能获取稿费)等活动是允许的。关键在于不影响本职工作且符合规定。

工作人员也强调,具体行为是否违规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若存在争议,将由纪委介入调查后作出最终认定。总体原则是:符合国家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不涉及违规营利及兼职取酬。

(经视直播记者 每文 综合封面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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