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内容重复2003年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的大部分内容在2007年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已经有了更详尽的规定,同时少部分内容也在2013年修订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中得到了体现,且更为详尽。规定不一致《条例》第9条规定了给予参与医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