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如果想要报停暖气,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报停时间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应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具体的报停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16日,但建议提前联系供热单位以确保及时办理。报停手续申请停止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并携带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