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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砖厂如何补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3:38:19    

关闭砖厂的补偿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价值损失。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地上物及固定资产损失补偿

补偿砖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解聘员工安置补偿费用

补偿因解聘员工而产生的安置费用。

其他补偿

补偿砖厂生产经营所用的原料、半成品、未销售的成品等需要处理的折价损失。

根据砖厂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规模等情况,给予其他相应的补偿。

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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