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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骗保行为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6:40    

违法骗保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伪造证件

借助伪造的文件资料、虚构事实等手段,为自己或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养老保险金。

重复领取

在相同或不同的保险类型中领取多次养老保险福利,例如,一个人已在某处领了养老金,却再到其他地方去领取相同的福利。

提前退休

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却通过虚假证明材料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基金。

冒领养老金

故意隐瞒领取人已故或在押服刑等信息,继续领取养老金。

虚假医疗票据

通过伪造医疗诊断、检查报告、处方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过度医疗

利用虚假住院、过度检查、治疗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例如,有些医院通过挂床住院——即患者并未实际住院,却开出住院费用单据进行报销。

乱收费

医院通过乱收费、多收费,改变药品和检查项目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虚假事故认定

通过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判定报告等方法,诈骗工伤保险金。

隐瞒就业状态

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情况没有上报,还以失业人员身份领取失业保险基金。

伪造失业证件

通过伪造失业登记证件等方式骗取失业保险基金。

虚假材料

利用虚假材料,虚构、隐瞒事实或其他手段申请失业保险基金返还或技能提升补贴。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医疗服务票据,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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