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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辞退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49:09    

过失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补偿,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过失性辞退包括以下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例如,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且有明确考核记录等证据。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违纪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定性为严重,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此类行为。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且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并存在因果关系。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因特定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明确违纪行为的界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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