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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二胎产假多少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9:23:10    

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广西二胎产假为 168天。具体规定如下: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分娩后,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外,还可以增加产假七十天。

2.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广西二胎产假的具体天数为: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 + 70天(广西增加的产假)= 168天。

建议:在申请产假时,建议查阅最新的政策和相关文件,以确保休假天数符合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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