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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18:09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拥有以下主要权利:

自主管理权:

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对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包括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约、选聘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等。

决策参与权:

参与决定建筑区划内的重大事项,如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监督权: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信息知情权:

了解和掌握小区内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确保业主的知情权。

法律诉讼权:

在业主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时,代表业主提起或参与诉讼。

执行权:

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决定,确保业主大会的意志得以实现。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

监督经费支出:

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特别是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组织专项维修资金: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协调解决纠纷:

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其他职责:

根据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执行相应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在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也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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