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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暖气什么报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32:14    

在青岛,如果想要报停暖气,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报停时间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应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具体的报停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16日,但建议提前联系供热单位以确保及时办理。

报停手续

申请停止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并携带相关证件。通常需要携带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供热公司而异,建议提前向当地供热单位咨询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如果在10月份之后才通知供热公司,则视为同意供暖,不能再中途停止供暖。

报停手续一旦办理完成,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再次申请恢复用热。

综上所述,青岛暖气报停需要在每年的10月16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手续。建议提前联系当地供热单位,以确保报停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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